法改會報告倡訂窺淫及影裙底罪 議員促盡快審議補漏洞

2019043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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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建議新訂「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兩項控罪。(李志湧攝)
終審法院早前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能應用在使用自己手機或電腦情況下的案件,律政司即痛失檢控「萬能key」,亦急叫停多宗以此控罪作檢控的案件。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發表《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建議新訂「窺淫罪」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兩項控罪。
報告書建議制訂的「窺淫罪」,將未經同意下為了性的目的而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或視像記錄的行為刑事化,認為這類行為嚴重侵犯另一人的性自主權。法改會贊成參照英格蘭模式,因可涵蓋有關行為的所有方面,包括進行觀察、安排渠道及進行記錄;為了得到性滿足是罪行的一項元素;以及在法例中為「私人行為」下定義。
報告書亦建議訂立一項「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控罪下不論目的為何,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行為皆應定為不合法,形容是「全面性」的條文,好處是可以將受僱於第三者的人所作出的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行為刑事化。
另外於此控罪下也應訂立額外罪行,將為了得到性滿足而作出的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行為刑事化;在審訊中未能證明有關目的是為了得到性滿足,可用這項「全面性」條文作為法定交替罪行,以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應涵蓋任何地方,即包括在公眾或私人地方發生。
一直關注婦女權益的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對法改會的報告表示歡迎,希望政府可盡快遞交到立法會審議。她又稱,現有法律漏洞情況嚴重,在立法空窗期間,只可依靠執法部門加強巡邏,市民亦要避免到走光黑點,而立法會審議出現「大塞車」,期望能於現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立法。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對建議表示值得支持,認為在「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被廢武功後,更加有迫切性訂立新法例。他指,各黨派、市民、政府均知道有急切性處理解決問題,希望保安局能優先處理,並盡快草擬法例交予立法會討論,以釋除婦女憂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