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東方記者案 受害人第12度去信質詢

201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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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於2017年六四集會上公然以粗口辱罵及涉嫌刑事恐嚇東方記者。
壹傳媒黎智英前年6月涉嫌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案發至今已近2年,為要討回公道,東方和受害記者已先後11度去信要求律政司交代案件進展,惟律政司至今仍龜縮,未有正面回覆亦不敢告黎智英。受害記者今日(2日)第12度去信律政司,要求律政司司長與受害人會面交代案件最新進展,若律政司繼續將本案「放櫃桶底」,受害記者不排除就案件提出私人刑事檢控。外界炮轟律政司「敢就唔告」黎智英,並乾脆回覆東方和受害記者檢控決定,以作了斷,莫再加深受害一方痛苦。
黎智英公然以粗言辱罵恐嚇東方男記者案件證據確鑿,整個案發過程更被錄影,但律政司卻一如以往處理涉及黎智英的案件般,一味靠拖而不檢控。而律政司過往放生黎智英的事例更屢見不鮮,例如黎智英涉向民主派等人秘捐的黑金事件,以及黎智英參與違法佔中等。反觀7名警務人員在佔領行動期間執勤,於金鐘涉襲擊案件卻早已完成檢控判刑。
事實上,受害人去年8月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於今年1月確認律政司涉違反服務承諾的投訴成立,但律政司一直未有就公署的指控公開回應,令人質疑,律政司打算「乜都唔做、乜都唔告」,對東方和受害記者而言,若律政司直截了當向公眾表明不敢檢控黎智英,受害一方就「唔使咁辛苦、唔使咁徬徨」。
香港1997年回歸後,中央政府盼港人團結一致,愛國愛港,東方亦一直謹守愛國愛港原則卻屢遭針對,政府只是「理得你去死」;反中亂港傳媒就得到包庇,律政司更成其保護傘,令人質疑是否「反中亂港乜都得,愛國愛港就死得」?
律政司遲遲不作檢控,受害記者不排除就案件提出私人刑事檢控。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過去本港亦曾有私人提告的個案,如受害人欲私人提告,先要聘請律師代表,擔任檢控的角色,負責一切舉證的工作。法庭採納證據後,將發傳票予被告上庭答辯,被告不承認控罪便會排期審訊。
「案件拖咗咁耐,正常已有調查結果,梗係唔敢講唔檢控。」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批評,律政司怯於黎智英背後勢力,對權貴投鼠忌器,做法不公道,認為若涉案是普通人,應很快就有結果,但涉及黎智英就一拖再拖。如今公眾亦看出律政司最終傾向放生黎智英,相信律政司不會直認是不敢檢控,但是最終會找藉口,例如以證據不足為由而不作檢控。
黎智英涉刑恐東方男記者一案在前年6月4日傍晚發生,黎智英在維園涼亭出席六四祈禱會後,突走到一名在場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前面,一邊用右手指着其面部,一邊用粗口辱罵,並以「×你老母×」、「我實會搵人搞×你」、「我影×咗你嘅相」等粗言恐嚇,黎當時的惡行已一一被錄影,證據確鑿。但事件卻令受害記者終日飽受身心及精神困擾,深感人身安全受威脅,更出現心悸失眠等徵狀,需接受精神科及心理醫生治療。
但事件至今近2年,唯一進展便是黎智英在警方要求下,於去年8月16日到港島總區重案組位於灣仔警察總部堅偉樓的辦公室錄取口供。黎傍晚返回位於何文田寓所時,顯得一臉落寞。據了解,警方已經將黎的口供等案件資料再呈交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諮詢是否落案起訴黎智英。
律政司放生黎智英:http://hk.on.cc/fea/l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