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帳戶遭人挪用1.9億元 聰嫂甜品董事爆官非

201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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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嫂私房甜品」早前開分店,(右起)藝人梁思浩、曹眾與拍檔「聰嫂」、「聰哥」出席開幕禮。
賭王何鴻燊四太梁安琪、與男藝人梁思浩都持有股份的人氣甜品店「聰嫂私房甜品」發生管理層糾紛,店方的主要大股東今(2日)入稟高院,指在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的3年間,有人擅自把共逾1.9億港元,支付給早前已被罷免的董事朱曉霞及其他公司,並因此使大股東損失逾1.4億港元。大股東認為朱在任內違反董事授信責任,要求法庭下令朱交代相關帳目和賠償店方的損失。
原告眾敏(香港)投資有限公司,被告朱曉霞。公司註冊資料顯示,「聰嫂私房甜品」的經營公司是聰嫂私房甜品有限公司,該經營公司有13名股東,最大股東是原告,持有約55%股份,其餘12名股東包括有四太梁安琪和前女藝人曹眾,分別持股5%。而原告眾敏則有4名股東,被告朱曉霞和王慧敏各持股47.5%,林漢聰持股4.25%,梁思浩則持股0.75%。原告於今年3月7日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免去被告的董事職務,在此之前,被告是原告的銀行帳戶授權簽署人。
原告續稱,因王慧敏對被告完全信任,在被告遭免職前,被告是唯一負責管理原告的董事,獨自處理原告銀行帳戶的資金出入。不過,原告於今年1月發現,其銀行帳目有可疑的交易,於2015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間,支付了合共逾1.9億港元給被告及其他公司;惟有關交易未獲股東議決授權,而王也不知情。原告指自己在有關交易中沒有得益,但被告與其他公司則從中獲益,原告因此向被告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