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4500推薦獎金 國泰助理經理欺詐罪成候判

201905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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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學賢(藍衫)被裁定1項欺詐罪成立。
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一名助理營運經理,涉嫌藉該公司的員工推薦計劃騙取推薦獎金。他涉嫌先向一名同事訛稱,指該同事若推薦他人申請職位將不會獲發有關獎金,令同事不作推薦後,再以自己名義推薦3名人士申請職位,從而獲發獎金共4500港元。他事後被控4項欺詐罪,今(3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其中1項欺詐罪成立,續准保釋至本月29日,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並須向公司歸還4500港元。
現年40歲被告羅學賢早前透過律師抗辯質疑,事主即當時同事龔月玲的證供不可靠,包括認為事主奇怪地在事發超過1年才向人事部查詢其中一筆涉案推薦獎金下落,又質疑事主聯同其他受薦人「夾口供」誣陷被告。
惟裁判官今裁決時不同意辯方有關質疑,因有受薦人曾向人事部表明由事主推薦,故事主查詢其獎金下落不足為奇,而各涉案受薦人也無足夠理由需要誣陷被告。裁判官認為被告辯稱應事主要求代為推薦的說法不合理,反認為事主與各受薦人證供均誠實可靠,接納為事實,並裁定被告第一項欺詐罪成立。
至於其餘3項欺詐罪,裁判官指3名涉案受薦人確由被告提交履歷及申請職位表格,符合有關員工推薦計劃之要求,故不能證明被告意圖詐騙,遂裁定該3罪不成立。辯方求情時指,預料被告之後將不能再在機場工作,冀獲法庭輕判,裁判官決定先索閱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