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疏忽案第67日 辯方大狀不滿被何官叫「good boy」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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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庭上表示,不滿何官曾在審訊期間稱侯振輝(圖)為「good boy」。
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審理的一宗行人涉嫌疏忽過馬路傳票案,至今進入第67天審訊。辯方早前提出要求何官退出審訊的申請,今日(8日)本應繼續由辯方律師侯振輝回應控方陳詞,但辯方突表示要加一個申請撤官的理由,即不滿何官曾在審訊期間稱侯作「good boy」,認為是侮辱及當法庭是「遊戲」。何官沒有正面回應,只叫辯方繼續專注陳詞。
之後辯方又開始重複過去多天的陳詞內容,何官一如既往不停指辯方引述錯誤,辯方則否認有錯,二人繼續聲疊聲爭拗,期間何官一度反問辯方,是不是任何官被控都一定要自己退出審訊,辯方表示是其中原因但不是全部原因,何官遂叫辯方不要再浪費法庭時間,辯方則回應浪費時間的不是他。
何官又重複叫辯方不要說假話,辯方反對有關說法,更稱感到受威嚇,反問何官是否因為他的陳詞不是何官想聽到的,所以遭到此不公平待遇。何官繼續提醒辯方不要再進一步浪費法庭時間,辯方反問如何浪費時間,何官問辯方要花多少時間在此議題上,辯方則問對方有何提議可節省時間,二人不停你一言我一語,最終沒有結論。
何官強調自己的職責是維護公義,着辯方去每天處理眾多案件的一號法庭旁聽,「看一看主任裁判官有幾多次會完全接受辯方的說法」,強調法庭不會受任何一方束縛,必然是不偏不倚。何官又多次問辯方「究竟陳詞完未?」辯方稱仍未完成,何官直指辯方猶如自言自語式陳詞,不知要說到甚麼時候。案件現再押後本月23日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