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資基金告東亞案 呈請人需進一步提供文件清單

201905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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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寶被指為鞏固對東亞的控制權,而向策略性股東配售股份。
持有東亞銀行部分股權的美資對沖基金Elliott,指東亞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國寶及其家族為鞏固對東亞的控制權,而向策略性股東配售股份。Elliott認為此舉有損其利益,故民事控告東亞和李國寶為首共18名現任或前任管理層。18名管理層被告指Elliott提出今次訴訟是另有目的,即是想藉是次訴訟使東亞「被收購」,因此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Elliott進一步提供入稟後的文件清單,法官今(15日)批准他們的申請。
本案呈請人是以Elliott International,L.P.為首的7間公司,被告人是東亞銀行和以李國寶為首的18名東亞現任和前任董事會成員。高院去年原本已頒令,要呈請人向被告一方提供準備呈堂文件的清單,以供被告一方查閱,而涉及的時段由2010年1月起,至呈請人於2016年7月入稟為止。
法官今下令把提供文件清單的時段延長至2020年4月案件進行正審前為止,清單內要列出2016年7月至2020年4月期間,所有涉及呈請人持有東亞股份或其衍生利益目的、目標、策略和意願的文件,呈請人稍後要定期向18名董事被告提供該些文件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