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4年前酒駕罪成遭醫委會警告 專科資格待處理

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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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康在2015年被裁定酒後駕駛罪名成立,今遭醫委會發警告信。(黃仲民攝)
註冊西醫兼外科專科醫生李永康在2015年被裁定一項酒後駕駛罪名成立,被判罰款5000港元及停牌一年。醫務委員會今日(21日)召開紀律聆訊,就李永康酒後駕駛一事向他發出警告信,至於其外科專科資格會否受影響,則交由醫委會轄下教育及評審委員會再處理。
案情指,李永康於2014年12月5日午夜在鴨脷洲橋道與一輛小巴相撞,未造成傷亡,事後李的酒精呼氣測試的酒精濃度是每100毫升達44微克,超出法定水平一倍,他被帶回警署後再進行酒精呼氣測試,酒精濃度仍達41微克。李於2015年2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
代表李的律師求情時指,李已為事件感到壓力,對酒後仍選擇駕駛感到愚蠢,他在調查期間十分合作,亦有上駕駛改進課程,防止同類事件發生。律師又指李經常做義工貢獻社會,亦有其他醫生的求情信指李為人友善及謙虛,願意為病人犧牲休息時間。
醫委會委員麥列菲菲指,李涉及嚴重罪行,而他身為醫生應該更清楚知道酒後駕駛的影響,幸好未造成傷亡,但指李過往無不良紀錄,調查期間合作,已上了重要一課,事發後已做一系列措施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認為李重犯風險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