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犯吊頸亡官追問誰將舊床單放電錶房 懲教無正面答

201905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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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男子(小圖)出獄後涉嫌入屋強姦一名女子而被控,之後自殺身亡。
28歲男子出獄後在2017年於屯門寶田邨涉嫌入屋強姦一名女子而被捕及檢控,他在荔枝角收押所羈押一個月後,疑趁被安排獨自清潔活動室廁所時,以清潔用的舊床單掛在窗框吊頸自殺,送院搶救兩日後不治。其死因研訊今日(21日)續審,死因裁判官聽畢所有證供及證據後,將案押後至明天(22日)續審,懲教署的代表律師將作結案陳詞。
總懲教主任阮啟光今供稱,荔枝角收押所的羈押人士可選擇是否參與清潔等工作,清潔活動室的工作由任活動室主管的懲教員指派,讓羈押人士「輪住做」不同清潔崗位,收押所無規定駐守活動室的兩名懲教員需監察多少名羈押人士。阮指,收押所有提供地拖、清潔劑等指定清潔物品,至於舊床單若無法再用,一般會丟棄,署方不建議再用作清潔、索水。
阮續指,他在2017年9月,即今次事件發生之後才派駐荔枝角收押所,只能靠文件紀錄了解事件經過。對於死者林洛文(終年28歲)吊頸前為何有機會接觸到舊床單,阮指當時「一般習慣」是活動室會把用舊了的床單,暫放在活動室電錶房「畀人用」,事發後因有「保安考慮」,現時已無此做法。裁判官曾追問:「實際邊個畀放床單?」阮沒有正面回應,只重複指當時有人把舊床單更換後,放在電錶房讓人使用,現時收押所已改用尺寸較小的毛巾作清潔之用,不能用作上吊,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明愛醫院急症科鄧仲明醫生作供指,死者由吊頸被解下至送院,腦缺氧超過10分鐘,相信他腦部已受損,康復無望。法醫傅家聰供稱,其剖屍報告結論是,死者的直接死亡原因是上吊併發缺氧致腦部傷害。
精神科專科醫生雷聲響供稱,死者曾約於2012年牽涉另一宗高院案件,雷曾應法院要求,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會見死者,當時認為死者沒有精神錯亂問題,但有不合群人格,會無視社會法規、不理他人感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