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女子成孕 男被告稱事主開價$500執番劑

201905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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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庭上解釋因「各取所需」故乘的士接女事主。
29歲無業漢曾友狄疑苦追年輕女子不果,涉以訊息恐嚇女方見面並在時鐘酒店將她強姦,令其因姦成孕,案件今日(21日)在高院續審,被告接受控方盤問。控方質疑被告聲稱案發當日事主X約他同吸毒,何以被告要特地從荃灣賓館乘的士去將軍澳接X再回荃灣。
被告解釋因「各取所需」,他希望可盡快與X親熱,X則想吸毒。他又稱當時以為將軍澳在荃灣附近。不過控方直指被告特地去接X是因當時被告恐嚇要傷害她家人,故特地去接她及逼她出來,被告否認。
被告續稱當日進賓館房間與X、廣少及賢仔一同吸毒,其後廣少及賢仔先離去,好讓他與X親熱。被告稱當時先脫去X的打底褲並打算性交,但X突然稱:「唔方便,等一等。」他便停手到洗手間小便,期間他一直忘記放下打底褲並拿進洗手間。其後他收到訊息指有裝修工程要做,他便離開房間去開工,廣少則再進房。
被告稱其後收到X電話,她稱只要給她500港元便可與她「執番劑」(性交),他便立刻放下工作趕往賓館。控方質疑被告為何當時不買避孕套帶往賓館性交以保障自己及X。被告解釋:「我當佢朋友,佢又唔係雞。」亦覺得她應健康故沒有買。控方直指被告當時根本是罔顧X的安全並強行與X性交,被告否認並稱只是不小心在X體內射精。
另外,被告亦透露原來在案發時他已結婚,且在案發前不久其兒子剛出生。他又指因為當時與X是偷食,故刪除了所有與X的訊息,不過控方指是因被告曾向X發過恐嚇訊息故才刪除,被告否認。被告作供完畢,控辯雙方明將作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