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能key被廢偷拍裙底春改控違公德 休班警認19罪

201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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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朱灝立(帶口罩者)承認19項控罪。(楊允竣攝)
駐守油麻地警署特遣隊的男警朱灝立,2017年10月休班期間在港鐵站以手機偷拍女士裙底,遭便衣同袍當場擒獲,警方之後檢視其手機,發現內有938張偷拍照及290段偷拍影片,當中一次更是他當值時偷拍警署內的女同事。朱早前承認1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19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
案件今日(24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因應終審法院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涵蓋使用自己電腦和智能手機作案後,他獲准推翻答辯,改為不認罪。控方則將第2至18項及第20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修改為有違公德行為罪。而第19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指被告在警署內偷拍女同事,由於事發在辦公室內,不屬公眾地方範圍,無法修改為有違公德行為罪,控方決定撤銷該控罪。被告承認全部19項控罪,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決定將本案押後至5月31日判刑,期間准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現時共被控19項罪,第1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指他於2017年10月17日在旺角港鐵站內一扶手電梯上,作出性質猥褻的有違公德行為,即以手機偷拍女子X的裙底照;被告另被控去年7月3日至10月16日期間,18次作出有違公德行為,使用其手機偷拍不知名女子裙底,其中有四次指他在去年7月7日同一天犯案、於7月3日及7月18日分別兩度犯案,犯案地點則未有言明。
案情指,警方於2017年10月17日在旺角港鐵站進行反罪案巡邏時,發現被告在扶手電梯偷拍他人裙底,並將他拘捕,其後檢視他的手機。在警誡下被告承認用手機偷拍他人裙底。警方發現手機內有938張偷拍照及290段偷拍影片,309名女事主身份未能確認,其中超過100位女事主的臉孔被拍攝。
辯方呈上4封由被告自己、姐姐、哥哥及女朋友撰寫的求情信。辯方求情指,被告由去年7月30日認罪後停職,期間不能找工作,沒有收入。被告哥哥原在北京工作,在案發後舉家回港,並在經濟上支持他。而背景報告顯示被告具正面良好背景,有家人朋友支持,很大機會不再干犯。被告在認罪後至今10個月內承受巨大壓力,期間有會見精神科、心理醫生等尋求協助,專家認為他再犯案的機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