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多2人上訴 學者指律政司唔覆檢刑期疑放生

201905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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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法庭判處緩刑2年的李永達及鍾耀華就定罪提上訴。
違法佔領行動再有定罪者提出上訴,早前被法庭判處緩刑2年的李永達及鍾耀華就定罪提上訴。律政司回覆查詢時指,已分別於本周二(21日)及周四(23日),收到李和鍾就定罪提出上訴的上訴通知書。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現時再有兩名佔中定罪者就定罪提出上訴,但律政司仍然未有就各人刑期提出覆檢,有刻意放生眾人之嫌,而判詞指李永達和鍾耀華因公職關係和年紀尚輕而毋須入獄,批評當中理據不足。
陳又指,多名佔中搞手至今逍遙法外,包括壹傳媒黎智英等人,律政司至今仍不作控告,敷衍市民公眾,難彰顯公義,部分人判刑只是緩刑,沒有阻嚇性之餘,更是變相鼓勵他人犯罪。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兩人為定罪提出上訴,反映兩人即使獲放生亦未有就自己過錯反省悔過,「律政司都應該反省寬容處理兩人煽惑暴亂,非法集結,擾亂社會的罪行時判處緩刑是否過輕,沒懲戒作用」。他認為是次上訴正是對判決最大諷刺。
王又批評,律政司「hea對」佔中發起人是不負責任,未有堅持自己的法律責任。即使早前控告9人,亦是相隔數年才行事,足證港府縱容包庇,更等於鼓勵他們以為自己無罪。
佔中案其餘6名被告,包括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邵家臻、張秀賢和黃浩銘,均於本月9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