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考慮移交逃犯設監察員 遇問題提司法程序

201905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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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指可考慮委派「監察員」確保被移交疑犯的人權。
港府就修訂《逃犯條例》解說不足,引起社會廣泛疑慮。律政司司長今(26日)出席電視節目時,被問及坊間要求政府委派「監察員」到移交逃犯的國家確保疑犯人權,她認為可作考慮,而當監察員在他國發現問題時,可立即根據當地制度提出司法程序,以至由港府與當地政府進行交涉亦可。
律政司強調,整個移交程序涉及多個熟悉本地法律及程序的部門,可隨時終止程序,重申絕非由特首一個人說了算,且修例將發出移交證書的權力由立法會轉至特首,只是為免疑犯提早知悉而逃離香港。
對於有要求在條例列明必須確保移交逃犯後有公平審訊,律政司認為現階段不可行,因為每個地方都有不同的司法制度,很難由法庭去評論或判斷一個司法管轄區的制度是否公平,甚至擔心如有此前設,他方亦可因此聲稱不符條件拒絕移交,惟認為將來可因應情況,由保安局決定在移交個案上加入條款,要求必須進行公開審訊。
另外,被問及中港地位不對等,有意見擔心特首及律政司司長等問責官員,將來不能向內地提出的移交要求說不,律政司稱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有明確制度保障,在條例規範下才能執行移交程序,重申啟動移交程序後,律政司、保安局及法庭等不同部門都可在期間提出終止。
針對美國國會議員聯署要求撤回修例及歐盟發出照會,港區全國人大常委今早於電台表示,難以理解為何全球也有類似的引渡協議時,香港卻不能做,質疑其他國家未了解修例內容,再配合中美貿易摩擦,利用香港問題製造對中國的影響。他認為目前爭議,只基於部分人對內地的不信任,有人借機演繹抹黑所致,坦言如反對者不信任港府、本地法律及司法機關,那就無話可說。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26日)在網誌表示,政府過去一直無機會在負責修例的法案委員會向議員解釋修例內容,故不得不提出恢復修例二讀辯論,形容是迫於無奈下的選擇。他又指,上周與外國商會講解修例,部分與會者了解實情後,明確表示認同和支持修例的決定,認為能彰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