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賭欠巨債圖攬子燒炭 前廉署主任稱為讓家人取保險金過活

201905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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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觀月·樺峯」的住所發生,事後被告及兒子須送院檢驗。
廉政公署前高級調查主任離職後投身投資市場,結果鎩羽而歸,還因嗜賭致欠下最少700萬港元巨債。他前年10月在財政壓力下,於妻兒熟睡之際企圖在家燒炭自殺,幸好及時獲救,與他同房的兒子亦無大礙。他今早(27日)在高院原訟庭承認一項為危害生命而施用有害物品,及兩項蓄意虐待兒童致健康損害罪。法官在聽畢求情後,決定為他索取心理及背景報告,並為他的太太與兩名兒子索取創傷評估報告,將判刑押後至6月18日。
51歲被告翁志偉的大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曾任職廉署,1994年入職時為高級調查主任。之後他從事私人投資,但結果失敗。大律師指被告為人有責任心和好勝,無法面對自己投資失敗,再加上家庭經濟拮据,才會犯下今次的錯,萬幸並無釀成嚴重後果。大律師表示被告從無向家人施暴,他們亦已原諒被告,希望能早日與他團圓。而被告由犯案至今已還押20個月,已深切反省將心結打開。基於上述理由,大律師請求法官盡量輕判。
本案在2017年10月30日凌晨,於被告在觀塘「觀月·樺峯」的住所發生。案發時被告與太太和一對當時5歲的孖仔同住,夫婦兩人習慣分別陪一個兒子分房而睡,並把房門打開,在客廳開冷氣把涼風吹入房內。案情顯示,被告太太知道被告嗜賭,而且由年初起便不時遲交屋租,又減少家用,懷疑他有經濟問題。
當日約凌晨4時,屋苑保安在巡樓時,發現有煙從被告單位傳出,於是敲門查問。被告太太被吵醒後,發現煙來自從被告和長子的睡房,床邊更有一盆燒着的炭。太太連忙將盆淋熄,並試圖叫醒被告和長子,但只能叫醒長子。她立刻通知保安報警。經檢驗後,證實其長子血液的一氧化碳含量稍高,但未至中毒的程度,須留院三日接受氧氣治療。而太太和幼子則無任何異常。
被告在送院後恢復清醒。他招認企圖自殺,但稱無意殺害家人,並指他是希望家人可在他死後能靠保險金過活。他向警方解釋,欠下家人接近700萬港元。事發前一日,他突然想到燒炭自殺。不過他買炭回家後未有立刻行動,反而外出買馬。黃昏回家後他又再出去買波。直至案發日凌晨,妻子和兩子睡去後,他才再萌死念。他初時想過跳樓,但之後決定在廚房燒炭,最後把炭拿入睡房並把房門關掉,然後便告失去知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