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衞列「過勞」為病況 事隔一日稱「講錯」

201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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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衞首次將「過勞」認定為病況。(互聯網)
瑞士日內瓦舉行的第72屆世界衞生大會(WHA)周二(28日)閉幕,周一(27日)有報道稱,世界衞生組織首次將「過勞」(burnout)認定為病況(medical condition),並納入《國際疾病分類》,以便醫生診斷和醫療保險衡量賠償問題。消息引起各國傳媒關注,但世衞事隔一日表示,之前是「講錯」,只把過勞列為「職業現象」(occupational phenomenon)。
美媒初時報道指,根據最新修定的《國際疾病分類》第11修訂版(ICD-11),世衞將過勞列為病況,界定為因長期無法克服工作壓力而出現的症狀。根據定義,過勞症包括3個特徵,首先是感覺筋疲力竭,其次是對工作產生倦怠感或忿忿不平,還有專業效率降低。
過勞是專門針對職場環境中產生的現象,並不適用於生活上的其他領域。世衞指示醫生要先把適應障礙、焦慮及情緒病排除,才可診斷為過勞。有專家認為,此舉促使企業更重視員工的工作與生活平衡,採取措施防範過勞。
但到了周二,世衞發言人卻稱,之前說過勞列入ICD-11是錯誤,稱過勞曾被列入早一份修訂版ICD-10,目前已根據現有研究,把定義改為職業現象。ICD-11上周六(25日)獲WHA通過,自2022年1月起生效。
對於如何定義「過勞」,以及過勞應否被視為一種「病況」(medical condition),專家學者於過去數十年一直爭論不休。德國心理學家弗羅伊登貝格爾於1974年發表的文章,被視為世上首份對過勞的正式研究報告。
德國心理學家琳達與社會學家海涅曼近年發表學術評論稱,在弗羅伊登貝格爾發表文章後40年,有數百份有關過勞的研究面世。二人指,過勞是今日社會的最熱門心理健康議題之一,卻一直未被列為心理病,原因是研究者通常只關注其起因,而未有深入考慮治療方式。他們又認為,把過勞列為心理病的最大障礙,是如何把其與抑鬱症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