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鑾雄撤回修逃犯例覆核 官指准聘英大狀與否變學術爭議

201906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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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鑾雄於上月29日申請終止其就逃犯條例修訂司法覆核申請。
被澳門法院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並判監5年3個月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4月初就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發聲明,確認修例並無追溯力,司法機構原已排期在6月21日開庭,但劉在上月29日申請撤回有關申請。而劉兩星期前向高院申請,在有關司法覆核許可聆訊中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男爵,當時獲上訴庭法官潘兆初批准,今天(6日)法官補頒書面理據。
不過法官在判詞表示,在他準備判詞期間,劉在上月29日申請終止其司法覆核申請,法庭並在上月31日在與訟各方同意下頒令作實。法官表示,當日批准聘用彭力克的命令已變成純學術爭議,不再需要詳細解釋原因,他因此決定只給予簡單理據,指讓彭力克這名在憲法範疇享有最高盛名的大律師協助法庭,明顯符合公眾利益,就算只是在申請許可階段亦然,到有機會出現正審及上訴階段,就更自不待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