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偷拍裙底判囚14日 官斥可恥須嚴懲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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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休班警麥潤森(戴口罩者)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罪罪成。
休班男警員在金鐘海富中心扶手電梯,用手機偷拍29歲女文員裙底春,被巡警揭發後疑「撻朵」。涉事的36歲休班警麥潤森,今(6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罪罪成,裁判官指根據上訴庭判刑指示,在公眾地方偷拍女士裙底的行為十分可恥,令公眾厭惡更損害女性尊嚴,加上科技日新月異,偷拍行為愈來愈普遍,法庭必須嚴懲以收阻嚇作用,故即使是初犯仍應判監,故判被告即時入獄14天, 但准以5000港元保釋等候上訴。
辯方指被告的新婚妻子及胞姐均有到庭支持被告,二人聞判罪成後在旁聽席上抱頭痛哭,其中一女子疑為被告妻子更高呼:「根本夾硬判佢入去!」其後知被告獲准保釋後,二人又展露笑容。
裁判官裁決時指,接納唯一目擊事件的警署警長證供,認為事發經過就如他所述,即被告伸手到事主裙底偷拍,而現場閉路電視也顯示被告本來在電梯附近徘徊,見事主從餐廳步出後即尾隨,更刻意上幾級電梯與事主拉近距離,行為可疑,此片段亦加強了控方的案情。
辯方求情稱,被告2007年加入警隊,一直盡忠職守,曾多次獲上級嘉許,是次犯案屬單一事件,定罪後可能失去警隊工作,多年努力付諸流水,希望輕判非監禁式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