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員涉冒老闆簽支票盜公款1000萬 下周二判刑

201906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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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員涉冒老闆簽支票盜公款1000萬元案件,今在高院審訊。
一名餐飲集團會計文員因自己經營酒吧虧蝕,在4年多內冒充任職公司的老闆簽名開支票,盜竊超過1000萬港元。他今天(6日)在高院原訟庭承認兩項盜竊和一項欺詐罪,法官聽取求情後,將案押後‪至下周二‬(‪11日‬)判刑。
案情顯示,本案兩間受害公司分別是安利達集團有限公司及雋利有限公司,由同一名東主擁有,業務包括經營餐廳、夜總會和麻雀學校。本案被告石愛明(48歲)則是該兩公司會計文員。2015年1月,東主的秘書發現公司戶口結存與月結單不符,於是致電被告,但被告拒接電話,公司報警。
被告在公司揭發事件後兩日被捕。他向警方招認,因自己酒吧生意蝕錢,所以乘着保存公司支票簿之便,冒簽支票盜取兩間公司的存款。兩間公司在10至14年期間,分別被盜461萬多港元及566萬多港元。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與朋友合夥投資酒吧和餐廳,但生意在2007至2008年金融海嘯後一落千丈,加上妻子在2008年與他分居並失蹤,令他突然要獨力撫養當時10歲的女兒。結果在經濟壓力之下,踏上偷竊公款不歸路。之後被告與太太重新聯絡,兩人雖已正式離婚,但妻女同到庭支持。大律師又指被告主動招認犯案,且在裁判法院提訊階段已經認罪,請求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