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腦瘤要電療 專家指須精準否則損正常腦組織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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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淑莊(前排中)未來需要在三個月內接受30次電療。(黃偉邦攝)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在4月底判刑當日求情時自揭有腦瘤後,5月初進行移除手術,其後證實是良性腫瘤,其律師今(10日)在庭上指她未來三個月須接受30次電療。香港大學醫學院腦內科教授張德輝指,若腫瘤接近腦幹位置,傳統電療的計劃要精準,電療有機會牽連令其他正常的腦組織或細微血管受傷,這些損傷帶來的後遺症,通常會在療程後一至兩年逐漸浮現。張又指,良性腦膜瘤經手術切除腫瘤配合電療後,復發率約3%。
張表示,腦瘤有機會生長到包裹着重要的組織或神經線,若連同這些重要組織切除,有機會影響病人日後的活動能力。負責切除的醫生權衡過後,有機會寧願保留小部分位處較高危的腫瘤,待病人術後約4至6星期,腦部組織消腫、傷口復原及充分休息後,再開展電療,透過一些高能量的射線,照射腫瘤細胞,可以穿透腫瘤內的DNA去氧核醣核酸,進行破壞,使有關細胞死亡。
張說,傳統電療療程次數比較多,由臨床腫瘤科醫生計算放射的位置及能量,患者一般於療程後有「作嘔作悶」的情況,亦有機會在電療期間射中正常的細胞或神經線,例如射傷了細微血管,血管日後會出現缺血損傷。至於在囚人士可否在服刑期間接受傳統電療,張說,不評論個別人士,但一般而言,設有羈留病房的公立醫院均可為在囚人士電療。
至於外表方面,張德輝提到,接受電療的位置皮膚上有機會出現暗黑,似黑色素般的情況,若電療位置處於耳後有頭髮遮蓋便不顯眼,若電療位置近臉部則有機會較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