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被判社服 建制議員指判刑過輕促律政司上訴

201906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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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珮帆對判刑表示非常失望,促請律政司提出上訴。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在立法會大樓,搶走政府女高級行政主任(EO)梁諾施手機,今(11日)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3800港元。許避過牢獄之災,其議席得保,但仍需面對黨內聆訊。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許的個案會繼續由黨內紀律聆訊委員會處理,然後交報告提出建議,再經中委會開會決定。胡重申,許的黨籍仍然被凍結。至於紀律聆訊委員會何時開會,胡指會盡快。
去年4月搶手機事件發生後,民主黨隨即宣布凍結許智峯的黨籍,並表明黨內紀律聆訊委員會將成立三人紀律聆訊小組調查事件。但其後該黨決定無限期押後聆訊,直至司法程序完結。
議員葛珮帆對判刑表示非常失望,她指收到不少市民反映許智峯毋須坐監,是不公道,事發至今,許毫無悔意,希望律政司提出上訴,讓法庭判更具阻嚇力的懲罰。她又指,有家長反映有人明搶手機、欺凌女性卻只獲輕判,會向社會釋出錯誤及危險訊息,擔心孩子會「有樣學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