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廚工涉冒警狎3女 事主否認庭上加鹽加醋為「煮死」被告

201906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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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錦添被控4罪,案件於高院續審。
26歲男廚梅錦添疑冒警涉半年內性侵犯3名在交友網站上認識的女子,被控企圖強姦、交替性的非禮罪、未經同意下肛交及強姦4罪,涉及三名女事主P、Q及R。案件今(11日)於高院續審,案發時為女大學生的Q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Q於庭上的證供有很多在她與警方錄口供時並沒提及,如她稱因擔心警方會包庇自稱是警員的被告而不敢報警一事,口供便沒有提及。
辯方指因為該些事是Q新近創作的所以口供沒提及,Q「加鹽加醋」的目的就是要煮死被告。Q否認並指因警方錄口供時並無詢問得如此詳細,又指自己只是講番事實。
辯方又質疑Q根本從無擔心過警方會包庇被告,因她曾向另一事主P提議到旺角警署報警,但Q聲稱被告曾自稱是「油尖旺反黑」,如擔心包庇何以仍建議到旺角報警。Q解釋稱因當時多了另一名事主且牽涉強姦,故認為警方「應包庇唔到」。
辯方又指案發前在酒吧時被告其實曾先行離開,但Q短訊他稱他的朋友漏了電話充電器,目的是叫他回來陪自己。辯方又指離開酒吧時是Q稱不想回家,被告遂提議到百佳(酒店)開房,Q則反建議到維記(維多利亞酒店),又指在酒店房時Q並無呼救,因被告當時行為君子,性交時Q稱忘不了前男友,被告便即停手。但Q否認辯方的說法。
另外,辯方稱,離開酒店時因被告要求Q給回1000港元而與她有爭拗,而Q找一名女友人其實並非要求救,其目的其實是想該女友人代她給被告1000港元。Q否認此說法並指當時確是想找女友人助她脫離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