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速龍隊制服無編號 李家超指按戰術所需設計

201906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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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龍小隊制服未有展示警員編號。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觸發連串激烈衝突,警方執法手段惹來爭議,部分小隊例如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制服未有展示警員編號,令市民難以投訴。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19日)表示,制服上未有位置顯示編號,警方明白關注並檢視。
議員譚文豪指出,市民如此憤怒因遭警方開槍對待後無法投訴,他當日親眼目睹便衣警察只穿警察背心,拒絕出示委任證,在場的警司更辯稱「我話係咪係囉」,直言情況荒謬到不得了,詢問便衣警員行使警權時有沒有需要出示委任證,及被查詢時可否拒絕出示,而速龍小隊的制服是否毋須顯示警員編號。
議員鄺俊宇批評警方「打人打上癮」,批評警方草菅人命,而速龍小隊未有委任證及警員編號亦令市民無從投訴,要求將所有參與行動的警員資料交予立法會跟進。曾任監警會成員的議員黃碧雲質疑,速龍小隊制服無法令市民識別警員,認為做法有違監警會指引。
李家超表示,速龍小隊的特別保護工作服是按行動及戰術所需而設計,當中無位置展示警員編號,而警員會在行動中盡可能展示其編號,警方明白公眾關注,會就此作出檢視。他續強調,警員處理事情期間或未能出示委任證,冀大家可以理解,但任何警員應該出示而未能出示,投訴警察課調查後會公平公正處理,檢視是否符合《警察通例》及一般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