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鮮有出席修例會議 鄭若驊被諷「稀客」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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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若驊重申政府已停止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吳艷玲攝)
港府修訂《逃犯條例》觸發社會爭議和連串示威衝突,鮮有出席立法會會議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午(24日)到立法會出席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期間遭多名議員批評,政府在推動修例時,未有透過法律改革委員會研究,最終修例工作「搞出大頭佛」。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批評,政府對待法改會是「鍾意聽嘅意見就聽,唔鍾意聽就唔聽」,認為相關條例富有爭議性,質疑政府為何不透過法改會作詳細研究,而是急急處理。
早前終審法院裁定「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涵蓋犯案者使用自己電腦和智能手機作案的情況,議員葛珮帆關注「萬能Key」被廢後,多宗個案如何處理,同時關注窺淫罪立法時間表。不過,鄭若驊在回應時稱沒有個案資料,有需要會補充,隨即被葛批評事前未有準備好資料。
不少議員在會上亦批評鄭若驊的表現,其中議員陳志全形容鄭若驊是「稀客」,批評她在討論《逃犯條例》時只出席一次會議,是「避政司」而非律政司。議員朱凱廸更直斥,「我都唔知好唔好再叫你做司長,唔知點解你仲有面坐喺度」,形容鄭是「避政司司長」、「匿埋咗唔知幾耐」。他表示,政府多次就修例而道歉,即表示政府內部有人有錯,是否應由律政司司長負責任和問責下台。
鄭若驊在會上四度表示,政府已停止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沒有修例時間表,亦不會貿然重啟,以及不會交予法改會研究。她又指,當局提出的修訂只限於3個範圍,認為未必適合在法改會內研究。
郭榮鏗其後提出無約束力議案,促請法改會全面檢視《公安條例》,並作出適當修訂以確保訂立的罪行必須符合人權保障。議案以不記名方式投票,在數名民主派議員贊成下獲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