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速龍小隊無展示編號 郭卓堅申覆核

201906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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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指當局應解釋當日執行職務的是否警員。(陳德賢攝)
繼昨日(24日)有市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特別戰術小隊(速龍小隊)要顯示警員編號後,再有市民就同類議題入稟申請法院司法覆核。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聯同「青年新政」梁頌恆今(25日)申請司法覆核,並要求法庭頒布強制令,要所有非便衣警員在制服上顯示編號,及宣布所有在6月12日沒有顯示警員編號的便衣警員並非執行職務。入稟狀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列為答辯人。
郭卓堅今於高院門外稱6月12日在金鐘的「速龍小隊」沒有警員編號,質疑他們是否真警員,疑他們是「外勞」,那他們所拘捕的示威者就不可起訴。郭又質疑警務處處長及保安局局長容許「暴徒」非法攜槍械攻擊和平示威人士,揚言如香港法庭不處理此案,他會到海牙法庭提訴訟。
郭又指當局應解釋當日執行職務的是否警員,或是聘請「非法勞工」甚至「黑社會」進行暴力活動,而監警會沒能力處理其投訴,浪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