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外刺前妻5刀致切腎 無業漢認傷人候懲

2019062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莊曦植(蒙頭者)當日被警方拘捕。
居於深圳的無業漢疑因前妻不讓他與女兒見面,趁要到灣仔家事法庭處理其申請寬減贍養費事宜時,專程從深圳家中帶刀來港,並在法庭外用刀刺向前妻5刀,最終被法庭保安阻止。其前妻右臂及腹部等多處受傷,最終更需切除右邊腎臟。現年39歲無業漢莊曦植,原被控一項企圖謀殺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的交替控罪,莊否認企圖謀殺但承認交替控罪,獲控方接納。法官決定先提取事主的最新醫療報告和心理創傷報告,以及被告的心理及精神報告,並押後至7月30日判刑。
案情指被告與前妻龐林於2017年5月8日需到灣仔區域法院家事法庭處理被告申請寬減贍養費事宜,2人於下午約2時先後到達。被告突然從右褲袋掏出一把有鋸齒的23厘米長的利刀,並刺向龐的腰部約5次。其後4名法庭保安衝向被告,被告把刀掉在地上,警方其後到場拘捕被告。
警誡下被告稱因龐不讓他見女兒故犯案,又指他以電線及紗布纏着刀柄,使其能更緊握刀柄。龐被送往瑪麗醫院並發現其右臂及背部等出血,腹腔嚴重出血及肝臟、右腎等有裂傷,需進行手術,最終需切除右腎。龐亦需於深切治療部留醫4天,並於5月20日出院。
於內地出生、沒有案底的被告於外國讀大學,曾任資訊科技支援工作,案發時則無業。辯方求情指被告的父母均已退休,一家居於深圳。被告自1994年來港定居,2006年起回內地工作並於深圳認識事主且於2012年結婚,女兒翌年出生。2014年2人關係轉差並於2015年離婚,女兒跟從母親。
律師指被告自與前妻分開後沒與女兒見面,亦就探望女兒的問題需多處出席聆訊,令被告飽受折磨,被告亦於案發當日喝了兩支紅酒,在酒精影響下而作出愚蠢行為,在衝動之下才犯案,現已感後悔。不過法官指被告從深圳專程帶刀來港,且以紗布等纏住刀柄,很難說並非有預謀犯案。辯方則解釋被告確是有計劃行事但非處心積慮行事,且沒有周詳計劃,望法官可寬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