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科生難覓實習機會 團體倡放寬來港執業條件

201906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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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醫生回港考執業試前,需要先完成海外的駐院實習期。
香港醫務委員會上月通過海外專科醫生豁免實習方案,望吸引更多海外醫生支援香港公立醫院,但新方案仍要求申請人參加香港執業資格試,之前還要先完成海外「實習」。有在海外修讀醫科、計劃回港執業的港人表示,在海外找醫生實習機會很少,部分國家的名額更以「當地人優先」,令他們這類海外醫科生回港執業遇障礙。有團體建議當局放寛有關安排,豁免海外實習便可應考香港執業試,預料每年可額外吸納約二十名合資格海外醫科畢業生到香港公立醫院工作。
非本地培訓醫生若要來港執業,須按香港法例一百六十一章《醫生註冊條例》第7A通過執業資格試及評核期。參加執業資格試的關鍵條件,是在五年醫學訓練期間,須包括醫委會所批准的駐院實習期。換句話說,香港居民前往海外接受醫學訓練,如未能獲安排駐院實習,將無法申請參加來港執業的資格試。
三十五歲的楊震宇曾任護士六年,後到外國一間大學修讀醫科,他先在愛爾蘭學習醫學理論,然後到馬來西亞作臨床培訓。楊表示,海外醫科生要實習並不容易,以英國實習為例,具備歐盟護照者優先,沒有的話則會排到最後;馬來西亞更有法例規定外地醫科學生不能在當地工作。因此,部分居於海外的港人會在加拿大、澳洲等地考執業試,然後在當地工作,決定不再回港,他亦感無奈。
另一名海外醫科學生陳雪怡更指,外國醫科學生人數多,當地醫療體系會傾向培訓本地醫科學生,變相令外地醫科學生更難找工作,而香港的執業制度又訂定海外醫生需在外國進行足夠實習期,才能應考香港執業試,令到海外修讀醫科的香港學生「兩頭唔到岸」。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要改變以上安排或需修例,但社會反彈亦大,期望業界展開討論,醫學界、病人組織等達成共識後才推動,這樣料能減少無謂的猜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