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吧職員否認強姦禁錮 控方指女事主曾向夫求救

201907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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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禎否認兩項強姦及一項非法禁錮罪,案件在高院開審。
現年32歲任餐廳水吧的男子陳國禎,約6年前認識一名已婚女同事後,未幾發展成情侶並一直維持不倫關係。直至去年,該女同事雖已轉工,但陳仍相約見面並把她帶返家中,其後更涉鎖門不讓她離開、暴力對待且兩度強姦她。陳今(8日)於高院否認兩項強姦及一項非法禁錮罪,案件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稱,現年36歲的女事主X約於2013至2014年在其工作的餐廳認識被告,當時她已婚卻與被告發生不倫關係,並一直維持至案發當日。案發當日下午,被告相約已轉工的X見面,當時準備返工的她怕被告到她工作地點找她遂答允。
見面後,被告要X跟他回家,她有跟從並致電上司稱會遲到。到達後被告鎖房門不讓她離開,其後上司致電她,她有接聽並想哭訴被告不讓她離開時,被告卻奪走及擲毀其電話,又打她的臉及嘴等,其後被告推她落床,脫她衣服及將她強姦。
被告之後曾出房,X用被告手機向丈夫發WhatsApp錄音求救。被告在外邊聽到有聲,衝入房詢問X是否報警,及後再責打及強姦她。其後她稱肚餓,要被告買外賣給她,被告答允。她待被告離開後即逃走,但怕落樓時會碰見他,遂躲在天台至凌晨4時確保被告已回家才離去。X的丈夫早已報警,警方帶X到醫院檢驗,其後拘捕被告。
控方又透露,被告在發現X離開後曾以WhatsApp找她的丈夫,問X是否已回家,並就所做的事道歉。警方檢取了X的衣物化驗,在她的內褲上及其陰道內發現被告的精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