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冒認老闆 呃翠華板長等9間食肆員工錢囚28月

201907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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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炳基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28個月。
任職廚房雜工的詐騙男積犯,覷準食肆員工會按老闆指示行事此點進行詐騙,2年前連環致電多間連鎖食肆,向店員訛稱是老闆或其親友,藉口需取用交通費或繳交續牌費等,成功令9間包括翠華餐廳及板長壽司等的食肆員工信以為真,每次在店內取出千多至3000港元不等的款項,騙得共1.8萬港元,廚工去年被捕,早前承認9項欺詐罪,今(10日)於區域法院被判囚28個月。
法官判刑指,法庭已給被告機會作出賠償,最後亦未有成事。被告犯案手法雖不算精密,但事主易於受騙,被告在16個月內以相同手法9度犯事,行為罔顧法紀及嚴重,被告亦是相關罪行的慣犯,認為被告未受阻嚇,法官遂把量刑起點調高,最後判被告上述刑期。
59歲被告劉炳基,過往有31項定罪紀錄,均與不誠實有關,其中有19項欺詐及1項企圖欺詐的相類案底。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於內地出生,1979年來港定居,而他被捕前做廚房雜工,月入約1.5萬港元,案發時因缺錢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