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索償佔中九子4.5萬元 官押後9月底再訊

201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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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達(中)認為申索有問題,指會「打官司打到尾」;左為朱耀明。(吳艷玲攝)
中港商人林清渠透過其相關公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公司在佔領行動(佔中)發生時生意受損,向「佔中九子」索償共逾4.5萬港元,案件今(10日)作簡短提訊,9名被告當中,只有朱耀明和李永達到庭,李指案件涉及憲法賦予市民遊行集會的權力,不適合在小額庭審理,申請將案轉介至其他級別的法院。由於申索一方需徵詢意見,故審裁官押後案件到9月24日再訊。
申索人是偉俊策略投資有限公司,今由公司行政部張姓女職員代表;9名被告則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李永達、黃浩銘、張秀賢及鍾耀華;李永達代表其餘沒有到庭的被告。
審裁官今和與訟雙方核對被告資料時,發現申索人將被告鍾耀華的名字寫成「鐘耀华」,促申索人更正。此外,申索人寄相關文件給戴耀廷、陳健民、鍾耀華和張秀賢時,信件地址均有問題。李永達指,張秀賢不是民主黨成員,但申索人卻將張的文件寄到民主黨,又指鍾耀華擔任中大學生會已是多年前的事,但申索方仍將信件寄到中大學生會,李表示可通知他們4人向法庭提供新地址,但沒有權逼他們這樣做,尤其鍾是「好有性格嘅人」。
審裁官指信件未能送遞給鍾,故法庭不會視鍾缺席聆訊,又指申索方有責任找合適的聯絡地址,指示李永達若被告提供新地址,可通知申索方,再由申索方向法庭更改地址,並支付相關費用。
案件現押後,審裁官指,申索人除了要考慮是否反對轉介案件外,需同時準備證人供詞和有關事實根據的文件,之後再讓被告準備答辯書。此外,由於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和黃浩銘仍在服刑,若他們想親自應訊,需事先向法庭申請,促請李詢問他們意向。
李永達在庭外指,香港每年都會舉行多次示威集會,其中今年6至7月已有百萬人上街遊行,期間造成道路阻塞,市民只是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不應被申索,否則便是打壓應有的權力,直言會「打官司打到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