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處理「跛榮」丁屋交易案自揭曾造假 罪成判緩刑

201907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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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鑑清今被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
綽號「跛榮」的屯門楊小坑村代表沈建榮,與妻子黎綺琴於2013年被裁定洗黑錢罪成,上訴後獲撤銷定罪,但在該案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的執業律師陳鑑清,當年作供期間疑披露自己曾替沈處理一宗丁屋交易時涉嫌行使虛假文件,因而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等3罪。陳早前被裁定罪成,今(10日)在區院被判囚8個月,但獲緩刑2年。
法官判刑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陳鑑清不同意自己有犯罪,可見他沒有悔意,故判處社會服務令不合適。法官指本案控罪性質嚴重,被告的行為破壞了對客戶的受信責任,亦影響了金融機構信貸評核的機制,唯一合適的刑罰為監禁。
不過,法官考慮到被告過往品格良好,他於2013年被捕,至2017年被檢控,期間加重了被告的精神負擔,且被告因案已結束其律師行業務,亦將面對律師會的紀錄聆訊及重犯機會微等特殊情況,最後判處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