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前同事 水吧男承認對方似不願有性行為

201907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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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餐廳水吧的男子涉嫌強姦和禁錮前女同事,案件在高院續審。
任餐廳水吧的32歲男子陳國禎,涉嫌於去年2月在旺角的家中兩度強姦一名已婚的前女同事及將她羈留在家中。案件今午(10日)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播放警方與被告進行的錄影會面紀錄,被告在警誡下曾表示「我係一時衝動先會打佢(事主)同強姦佢……唔畀佢返屋企……我做錯嘅嘢,我會承擔,我會負責」。
被告其後向警方解釋,案發當日帶女事主X到他家後二人吵架,他不想X離開,就攔住她。他自認脾氣差,發脾氣打她,但當時無鎖門,X當時聲稱會報警,或她的家人也會報警,警告他會後悔。
被告承認當時打X致她「眼腫」,其臉、左臂、左大髀的傷勢都由他造成。被告承認打X且不讓她離開,令她情緒惡劣,其後兩度與她有性行為,她都「好似唔係咁願意」。X及後有向他稱會告他強姦及非法禁錮,被告坦言:「我知錯,打佢(指X)係唔應該,若佢真報警告我,任何一樣嘢都會承認,會負責,因打佢係我唔啱」,他又稱答應X會承擔。被告又認擲毀X的手機,因他想與X獨處,X卻不斷傾電話包括與丈夫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