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姦網友成孕囚5年半 上訴得直獲撤罪

201907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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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偉嘉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
在警校畢業時獲頒「銀雞頭」獎的警員李偉嘉,於2016年休班時帶醉酒女網友到時鐘酒店強姦,更令她成孕。高院去年裁定他強姦罪成,判他監禁5年半。李上月就定罪上訴,高院上訴庭經過一個月考慮後,今(11日)決定判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如控方申請將案件發還重審的話,要在今天起14天內向法庭提出,期間他需繼續還押。
上訴庭表示,控方呈堂的證供,包括女事主在報警前偷錄她與母親和上訴人三方對話的錄音。裏面錄到事主指控上訴人強姦後,上訴人表示「我肯負責」、「我唔啱」、「對唔住」、「我知錯」等說話。辯方指上訴人在錄音中的說話意義含糊不清,不構成招認,且對他造成偏見遠高於舉證價值,所以反對將之呈堂。對此上訴庭並不贊同,指它極具舉證價值,應予呈堂讓陪審團作考慮。
不過,上訴庭提出,上訴人指有關的招認說話是他被事主壓迫之下作出。上訴庭指,雖然事主不是執法人員,但她為向上訴人查問,曾訛稱已報警,及表示如他仍然否認,會再向警方投訴。在此情況下,原審法官有責任在指引陪審團時,表示如他們認為上訴人的招認是因受壓迫所致,便應不理會招認的內容。
但原審法官並無這樣指引陪審團,只向陪審團表示,要考慮上訴人有無說過那些說話,那些說話是否構成招認,及其內容是否屬實。在此情況下,陪審團最終的裁決實有欠穩妥,需予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