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女報稱22歲玩網戀 內地男友認兩度性交候懲

201907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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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被告今在區域法院認罪,還押至下月27日判刑。
12歲女童去年經網上遊戲認識一名28歲內地男子,並稱與內地男發展中港兩地網上情緣。女童於內地男去年底來港時,親到酒店會情郎,期間更與內地男兩度性交。女童並替缺錢情郎向親友借錢,致其母得知事件而揭發。內地男事後被捕,今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還押至下月27日判刑,期間待索閱其心理、精神及女童的創傷報告。
內地被告陸偉,報稱任職室內設計師,於上海工作。辯方求情透露被告稱與女事主是兩情相悅,當時來港亦為與女事主見面,並打算與女事主發展長期關係,後因不捨女事主而續留港至耗盡盤纏。
案情指女事主X於去年8月玩網上遊戲時認識了被告,兩人並透過微信及網絡溝通,並發展成網絡情人。
被告後於同年12月21日到港及下榻酒店,X翌日往酒店與被告見面聊天,兩人亦有性交,而X事後曾向被告指與未成女童性交屬犯法,被告則回應「會負責」,被告並送X乘的士離開。X在23日又往找被告,被告教她做功課,兩人之後又再性交。
X母在同月25日經友人告知,X正談戀愛並向親友借錢,於是在追問下X終把事件說出。X向警方表示自己在網上報稱22歲,及後因被告在24日欲離港,X不捨被告離去,遂坦言自己只得12歲來挽留被告,被告最後留港。X因被告不夠錢用,而向兄長借錢但失敗。
警方於同月27日在一遊樂場發現被告及X,並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會面中,承認與X兩度性交,並指來港為會女友,X初時自稱22歲,後又改稱1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