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區副食品市場外判監督工作證明涉造假 廉署控5人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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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落案起訴漁護署外判商4名現職及前僱員及1名清潔公司董事。
漁農自然護理署外判服務供應商的4名現任及前任高級職員,涉嫌串謀使用虛假工作證明,令人相信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的管理監督具備至少3年相關工作經驗,但實質不足3年,他們連同一名清潔公司董事,被廉政公署落案控告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5人下周二(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五名被告,分別為林彥橋(42歲),中國海外總物業經理;朴麗莉(38歲),中國海外物業經理;羅穎恩(33歲),中國海外高級物業主任;徐志豪,(35歲),中國海外前物業主任兼羅穎恩的丈夫;餘下一名被告李大群(44歲),為利是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其中林彥橋另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名。
廉署指,中國海外於2015年6月獲漁護署判授一份為期5年的合約,負責為西區副食品批發市場提供清潔、保安及管理服務。中國海外須為每個更份提供足夠的「管理監督」及「管理人員」。根據該合約,「管理監督」應具備至少3年監督職位的工作經驗。惟2015年7月加入中國海外的被告徐志豪,當時只有約23個月物業管理工作經驗,他於兩個月後獲推薦晉升為物業主任,職位等同「管理監督」。
五人被控於2016年10月期間,在知道一份文書屬虛假的情況下,串謀使用該文書的副本,意圖誘使另一人接受它為真文書的副本。而該文書是一封由利是清潔的業務夥伴發出的聘任證明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