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康宏案涉事另外5人 連同曹貴子周三提堂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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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康宏(圖)案涉事的另外5人。
廉政公署繼2019年5月,以串謀欺詐罪起訴康宏環球(前稱康宏金融控股)前執行董事曹貴子後,今日(22日)再以串謀欺詐罪起訴另外5人。他們與曹等6人將於周三(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康宏環球兩名前執行董事陳麗兒及陳毅凱遭廉政公署起訴,被指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透過安排康宏環球的附屬公司以超過8900萬港元的代價,收購一家由曹擁有的投資公司,與曹串謀欺詐香港聯交所、康宏環球及其董事會和股東。
陳麗兒亦被指在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間與三名人士,包括康宏環球前執行董事麥光耀、康宏環球前經理黃淑安,以及鼎成證券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易明,藉誘使康宏環球透過鼎成,向一家由麥作為股東及董事的經紀行支付超過4960萬港元的債券配售佣金,串謀欺詐聯交所、康宏環球,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
證監會與廉政公署於2017年12月採取聯合行動,雙方將會就此案繼續通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