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居屋准免補價出租 單位最多分租兩戶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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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建議房委會以試行形式,加入房屋協會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
房屋署建議房屋委員會以試行形式,加入房屋協會的未補價資助出售房屋出租計劃。業主在原先計劃只可以出租房間,但在出租計劃下,業主可以出租整個單位,房署認為可惠及更多業主。此外,業主只可以出租予不不多於兩個租戶。由於不少資助出租單位是兩房至三房單位,這個要求實際上可防止業主過度分間單位。
只有擁有單位達10年或以上的資助出售單位業主合資格申請參與計劃,租戶方面,已輪候至少3年的公屋一般申請者,或已輪候至少6年的配額及計分制下的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符合申請資格。
而新安排是業主可將整個單位出租予指定的非政府機構,而這些機構只可將單位轉租予合資格的公屋申請者。房署認為,讓非政府機構參與計劃,能協助合資格業主和租戶配對,有助處理租務事宜。
房協會提供放盤平台,協助合資格業主和租戶配對,作為計劃的另一個優化措施。房署期望今年第4季邀請業主遞交申請,房委會和房協會於計劃推行1年因應實施情況,作中期檢討。
現時約有1.45萬個房協資助出售單位業主符合擁有業權達10年的資格。至於房委會,居屋和出售公屋則約有34萬業主擁有未補價單位達10年或以上。房協於2018年9月以先導形式推出出租計劃,暫未有成功租賃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