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報假案 前民政事務助理專員獲不提證供起訴

2019080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郭仲佳早前被控一項向廉署人員作虛假報告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前民政事務助理專員郭仲佳涉報假案,向廉政公署作虛假貪污舉報,誣告其時任上司,事後被控一項向廉署人員作虛假報告罪。案件原定於今年4月開審,惟案件開審當天辯方指被告因中風正留醫而未能再出庭,故聆訊押後。辯方早前再提交醫療報告,證明被告中風,不適合答辯,案件今(1日)於觀塘法院再提訊,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被告獲釋。
56歲被告郭仲佳,時任西貢民政事務處助理專員,控罪指他前年11月29日,明知而向廉署人員作出有人犯罪的虛假報告,即指西貢民政事務處時任民政事務專員蕭慕蓮,曾接受西貢民政處項目經理梁淑芬提供之利益,作為蕭在違反梁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僱傭合約條款下,容許梁逢星期一及星期三早上缺勤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