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專家稱過期催淚彈加熱後 或釋山埃等毒氣

201908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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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近月多場反修例示威中使用催淚彈。
近月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衝擊不斷,警方大量使用催淚彈,惟被質疑有催淚彈屬過期。香港大學理學院講師麥嘉慧今早(9日)在電台節目指,催淚彈的成分CS催淚毒氣有效期應為3至5年,而CS氣體屬複雜化學結構,可能隨着長時間存放而降解,不排除催淚彈發射後經加熱,會釋出其他有毒氣體,例如山埃、光氣等窒息性氣體。
她表示,過期催淚彈釋出其他有毒氣體的濃度,要視乎施放地點的空間有多大等因素,很難一概而論,惟過期催淚彈也有機會因加熱機制失效而未能釋出CS催淚毒氣,令警方使用後未能控制示威者,令自己更危險。
麥又說,有文獻指,短時間接觸大劑量催淚氣體,或低劑量但長期接觸,都會對身體造成不同程度而長期的損害。
本身是急症科專科醫生的九龍城區議員鄺葆賢聯同兩名醫科學生,月初訪問逾170名前線記者,發現上月28日上環清場後,大部分前線記者接觸催淚氣體後都出現不同後遺症,超過九成半人呼吸困難、持續咳嗽、咳血;超過七成人出疹、痕癢;超過一半受訪者持續流眼水、眼睛腫痛;約四成人肚瀉、肚痛和嘔吐等。
有份調查的港大醫科生黃卓鵬表示,與6月12日金鐘清場相比,上月28日上環清場後記者的皮膚後遺症似乎更嚴重,包括由短暫灼燒感變成二級燒傷,估計與警方密集式施放催淚彈、催淚氣體濃度,及施放的地方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