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查馮程淑儀 揭馮永業陳婉玉不倫戀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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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程淑儀雖撇甩官司保住仕途,馮永業及陳婉玉的不倫戀卻被公諸於世。
馮永業涉在雍景臺的交易中收受陳婉玉51萬港元利益,今(14日)分別被裁定受賄及行賄罪名不成立。原本廉署調查的目標是其妻子程淑儀,她被揭於2013年底用雍景臺加650萬港元,換走陳婉玉名下「志俊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跑馬地成和坊相連豪宅單位,遭質疑官商勾結兼利益輸送。馮程淑儀雖然最終撇甩官司保住仕途,但火頭卻轉燒到馮永業身上,馮永業及陳婉玉的不倫戀亦因此被公諸於世,以解釋二人在雍景臺中的轇轕,馮程淑儀在相關物業交易中到底是否知道對方是情敵,耐人尋味。
2016年4月1日傳媒報道,時任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的馮程淑儀,跟陳婉玉全資擁有的公司間的離奇樓換樓的交易,而因為馮永業任職政府時曾處理陳婉玉任要職的航空公司的多項申請,即時遭外界質疑有官商勾結、利益衝突及延後利益輸送之嫌,廉署因而立案調查。
馮程淑儀當時要處理政府工作,又要應付調查,精神已見憔悴。約一周之後,馮永業主動承認與陳婉玉「交往」,而馮程淑儀就突然休假,脫下20多年來一直戴在左手無名指上的結婚戒指,孤身拖着一個行李篋,搬離與馮永業同住的成和坊住所。
廉署調查順藤摸瓜,揭發原來馮程淑儀當年購入的雍景臺,前往睇樓的竟是馮永業及陳婉玉,本來的認購人是陳婉玉的公司後改為馮永業,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及51萬港元訂金支票的亦是陳婉玉,要到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馮永業才用提名契方式,讓馮程淑儀成為業主。
因為這張訂金支票,令到最終被落案起訴的變成馮永業,他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罪,而陳婉玉則被控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他們雙雙以二人逾10年的私情作辯護,將他們多年來如何瞞住程淑儀定情、交往、私會、外遊,甚至以「馮生馮太」姿態去睇樓的經過,在庭上「娓娓道來」。
根據土地註冊處最新資料,馮程淑儀仍然是成和坊單位的業主,該單位已無按揭,市值約6000萬港元。馮永業在庭上作供時強調與馮程淑儀仍然是夫婦,而陳婉玉則表示在事件曝光之後,已經與馮永業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