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漏招一度叫停遊樂場執法 申訴署調查

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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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早前叫停在多個遊樂場地執法,有人吸煙亦無人勸阻或檢控。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多個遊樂場地早前被揭「漏招」,未有按法例要求於土地註冊處存放場地圖則。申訴專員趙慧賢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康文署存放圖則的安排,指今次事件嚴重阻礙執法及場地管理工作,為確保日後康文署按法例要求適時存放所有公眾遊樂場地的圖則,公署會審研該署擬備及存放圖則的工作流程,包括跟地政總署的溝通和協作,如有需要會向兩部門提出改善建議。
早前有報道指康文署未有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將其轄下部分公眾遊樂場地的圖則存放於土註處,致使其員工及隸屬衞生署的控煙酒辦公室在該些場地執法的基礎成疑,兩部門因而自2月開始暫停在相關場地執法。
根據《條例》附表4所列的公眾遊樂場地,包括公園、兒童遊樂場、休憩處、體育館、泳灘等由康文署管轄,而有關場地的圖則須存放於土註處。儘管《條例》訂明,負責擬備及向土註處存放相關場地圖則的是地政總署,但據申訴專員公署初步查訊所得,康文署作為公眾遊樂場地的主管當局,須在某公眾遊樂場地的工程計劃即將完成時,按照《條例》規定刊憲,以及通知地政總署為有關場地擬備及存放圖則。
康文署徵詢法律意見後,已於6月大致完成所有公眾遊樂場地存放圖則的工作,並於7月初全面恢復在場地執法,該署亦表示會檢討相關工作流程。然而,申訴專員公署認為,有需要深入了解延誤或遺漏的原因,才能制訂有效措施,防止類似遺漏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