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民間記者會斥警濫發反對通知書 圖將遊行非法化

201908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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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記者會今日第5次舉行。(高嘉業攝)
修訂《逃犯條例》引發衝突不斷,民間記者會今日(19日)第5次舉行,批評政府及警方以不發「不反對通知書」方式將遊行集會非法化,侵犯公民應有權利。
發言人王先生指,過往數年不獲批遊行只有約0.01%,但警方在兩個月內已對8次遊行申請發出反對通知書,比例近3成。他指,基本法賦予人民示威遊行權利,但警方濫發反對通知書,企圖將遊行扣上犯法帽子,圖令市民卻步。
至於昨日(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王認為集會人士示範了「勇武有時、和理有時」,勇武抗爭者願意以和平方式抗爭,證明抗爭者願聽意見,相反政府至今仍未回應訴求。
本月4日港島西遊行的申請人鄺小姐指,與警方交涉遊行細節時受刁難,只批准集會之餘,集會地點更以不經過敏感建築物,如中聯辦等為前提,「但我哋由頭到尾都無話申請集會,又暗示唔接受(警方建議)就唔批。」
鄺又指警方會詢問一些不設實際問題,「會話我哋阻塞道路會延遲器官捐贈」,又質疑申請人難保遊行後會有人不肯離場。鄺質疑,管理人群及維持秩序應是警方責任,不解為何會將責任加諸於申請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