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學校男生涉姦女同學 辯方指女方事後仍與被告夜蒲

201908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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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高院續審。
在國際學校讀書的男學生,與曾拒絕他表白的女同學到蘭桂坊飲酒,期間他因為喝醉,要女同學送他回家,他返家後卻涉嫌強姦女同學。該名男學生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今(22日)在高院續審,事主X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質疑X的證供有矛盾,又指案發後她仍與被告到蘭桂坊夜蒲,之後日子仍與被告有聯繫且相安無事,X則稱不記得該些事情。
辯方指X首次與警方錄口供時稱案發後到男友家,但沒有向男友告之她遭被告強姦的事,直至一個月後再錄口供,才稱有告知男友遭強姦的事,辯方質疑X是知道男友有錄口供才改口。X則稱首次錄口供時因記憶混亂而記錯,故其後作更正,但她更正時根本不知男友曾錄口供,更稱上周才知道男友是本案證人。
辯方又詢問X指案發翌日曾否與被告一同到蘭桂坊喝酒夜蒲,X最初表示不記得,但辯方拿出X與被告的臉書紀錄指2人有談及當日去蘭桂坊的事,X則改口稱有與被告去蘭桂坊,但已忘記詳情。辯方又指X進醫院後,被告曾前往探望,當時她男友亦在場,3人更在病房內一同玩啤牌數小時。X承認確試過3人一同在病房,但忘記是否曾在病房玩啤牌。另外經辯方詢問下,X亦承認在留院期間曾向職員透露自己過往曾試過?手自殘。
辯方又拿出案發後X與被告的臉書通話紀錄指,從二人的交談內容看到對話間並無顯示任何敵意,且言談甚歡。X則承認案發後確仍有與被告聯絡、交談及相約見面。
此外,辯方指X在與被告性交後向男友稱遭被告強姦,是因X自責自己背叛男友出軌,X否認,承認自己並非好女友,經常與男友離離合合,與男友短暫分手期間亦與其他男子約會,但她從沒向男友說謊,包括被強姦一事亦是事實並非謊言。辯方又指X向老師說及事件及報警,是因當時學校傳出一些關於她的傳聞,X則否認。
辯方又質疑,X並無在庭上說出案發當日真相,X否認並稱被強姦一事對她造成很大創傷,影響到她對該事件的記憶,她已盡力把記得的事在法庭說出並沒講大話。另外,X再解釋,在案發翌日,她與被告及密友Z仍到蘭桂坊夜蒲,是被告先提出去該處,當時Z又表示應忘記不快的事情,她亦仍當被告是她關心的朋友,而她對發生的事仍感不理解,故才答允赴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