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遠掟三文治案 律政司申上訴許可被駁回

201908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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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駁回律政司對吳文遠(圖)掟三文治案的上訴申請。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投票當天,向到票站投票的時任特首梁振英投擲三文治,錯誤擊中梁身後的總督察。吳原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判監3星期,他其後上訴得直,獲高院撤銷定罪和刑罰。律政司不服高院判決,決定提出終審上訴。終審法院今(23日)裁定,駁回律政司的上訴許可申請,之後會頒判詞解釋理據。
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庭上質疑,律政司指本案涉及重大法律爭議,但所提出的論據終審庭都已經處理過,為何要求終院就已有明確答案的問題再覆檢一次。至於說原審法官對證據的處理構成嚴重不公,無異要終審庭將證據重新審視,並認為所指的襲擊實屬輕微,馬直指:「你都知案例講明只有非常特殊的情況先會由終審重新審視證供,你認為本案的特殊情況為何?」律政司代表回應指,主要是就法律觀點提出上訴,沒有進一步陳詞。
吳文遠聞判後表示,這案件標誌着律政司及政府利用司法制度進行打壓,「市民要睇清楚,鄭若驊領導嘅律政司係咪仲會秉持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