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借醉姦女同學 被告指事主主動口交兼拒用安全套

201908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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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被告陳明熙出庭自辯。
在國際學校讀書的男學生,被指借醉強姦曾拒絕他表白的女同學,案件今(23日)於高院續審,19歲被告陳明熙出庭自辯。現已離校並修讀其他課程的被告指,自2014年起已感到有壓力要看精神科醫生,每朝服藥,案發後病情更嚴重。
被告指約在2017年3月透過Z認識事主X,X與他同級不同班,大家以臉書等聯絡及相約外出,案發日前3人已3次到蘭桂坊喝酒、吸水煙及跳舞。他指在酒吧內與X有親密接觸,包括吸同一支水煙、X會坐他大腿及親密跳舞,但被告無與X單獨約會。
被告指當時沒女友,知道X有男友,但她稱已分手。被告曾數次向X表白遭她拒絕,兩人保持友好關係。同年4月23日他與X等人到蘭桂坊夜蒲,他與X先離開,原打算送X回家,但她主動要求到他家,到達後主動替他口交及兩人首次性交,被告擬戴避孕套但X說不用。
被告指4月30日晚,他與X等又到蘭桂坊,當晚他喝醉,只記得與X及Z同搭的士,Z先下車,他再恢復清醒時已是翌日早上10時。他不記得當晚回家後有服藥,其母說他有服藥。被告聯絡X時她表現得很不開心,指責被告對她做了不好的事,但沒有再解釋。
被告續稱案發後翌日(5月2日),他與Z相約X到蘭桂坊夜蒲,X赴會無異樣。數日後他得知X入院,他探望X,對方沒解釋入院原因。X出院後他仍有與X以臉書等聯絡且見面,但後來X透過臉書等多次責難被告,斥他強姦,但被告對當晚的事無記憶,他向X道歉,但非承認有強姦她。控方盤問被告指被告沒失憶,當日是清醒且強迫X與他性交,X大叫反抗被告亦不有理會,被告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