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槍轟警案 辯方稱警用不必要武力致被告肋骨骨裂

201908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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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俊鍵(中)涉開槍傷警,被控兩罪今於高院續審。
沙田廣林苑去年發生的搶槍轟警案,31歲被告陳俊鍵繼續就兩項控罪於高院受審。今天(26日)控方傳召多名當日奉召到場的警務人員出庭作供,講述當時情況。辯方則指警方當時使用不必要武力,令被告受傷。
今天作供的警員及警長均表示,他們到達被告住所時,被告滿身酒氣及情緒激動,揮舞雙手示意警察離開。而在屋內的被告母親則很驚慌。警方在多次勸告被告冷靜但無效,最後決定由三名男警將被告按倒在地,混亂間就有三下槍聲傳出。
辯方大律師在盤問控方證人時就指,被告當時除了叫警察離開之外,並無任何說話或動作,顯示會傷害別人或自己,當時他手上亦沒有武器。警方卻在沒有作任何宣告之下,便把被告按倒,除了把被告的臉按在地下,有警員更涉嫌用膝蓋頂住他的背部,及毆打他的後腦。
在制服過程中,被告更被打至嘔吐和大便失禁,事後要他母親拿內褲給他更換。他被送院後更證實其肋骨有骨裂。證人回應時不同意當時使用過分武力,並對被告骨裂之事表示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