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涉連儂牆傷人10月再訊 官拒減報到次數

2019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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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堅海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辛永明攝)
46歲的士司機黃堅海途經牛頭角淘大花園對開橋底「連儂牆」時,疑不滿市民張貼紙張,與在場市民爆發爭執,期間涉嫌向2名市民施襲,事後被控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午(30日)在觀塘法院再訊,控方表示已準備好答辯,惟辯方申請押後答辯,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至10月25日再訊。
被告原本的保釋條件包括每星期需往警署報到3次,但辯方要求減少報到次數,至每星期報到1次。辯方指被告任職夜更的士司機,每日由下午5點開始工作至翌晨5點,報到次數太多會影響他的生計及作息時間。辯方又透露,被告自一兩歲已來港定居,他家住公屋,亦有穩定的的士司機工作,其父母需要依靠他供養,因此他沒有潛逃風險。但裁判官拒絕辯方申請,維持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