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非禮女童脫罪 官指事主證供真實性成疑

201909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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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世琦全部罪名不成立。
現年37歲的平面設計師約於6年前在巴士上認識一名小學女生後,帶她到上層尾座,涉嫌捉着她的手隔褲放在自己下體上。事隔5年後,他再約該女生到家中玩遊戲,期間涉捉着她的手替自己手淫和強吻她。被告方世琦被控兩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及一項非禮罪,今日(3日)區域法院裁定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法庭裁決時指,雖然案發時女事主X年僅10歲,未必懂得應對或反抗指稱的侵犯行為。惟兩人重遇後,X不但沒有無視被告,反而主動聯絡他,更應約到被告家中跟他單獨會面,其表現與她的不快經歷不符。法庭亦留意到X作供時的神情,認為她聰明且意志堅強,勇於發聲要求澄清問題,甚至與律師爭拗,實難明白以此性格當時何以未能對侵犯說不。
至於兩人重遇後發生在被告家中的事情,法庭同樣地認為據X所述被告並非突然施襲,而是逐步得寸進尺,X說她很早便察覺「瀨嘢」,她有很多機會拒絕甚至離開,但她始終沒有出聲,甚至還繼續打機。
法庭明言對X證供真實性成疑,雖然被告去跟細他廿多年的小學女生交朋友,更趁妻女不在家邀她到家單獨相處,行為都非常可疑,但基於X的證供有疑點,只能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