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煽惑非法集結 林朗彥准保釋不得離港

201909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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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朗彥被控一項煽惑非法集結。
警方上周五(8月30日)拘捕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成員周庭,指兩人涉嫌煽惑他人包圍灣仔警察總部,原本涉同案的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因當日不在港未有被捕,他今早(3日)返港在香港機場入境時被帶走,下午被押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25歲被告林朗彥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應訊,控方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11月8日等警方進一步調查後再訊,期間被告准以現金1萬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不得進入涉案地點及晚8朝7留家的宵禁令。
控方指,林朗彥本身有案在身,將於本月11日接受判刑,控方雖然不反對其保釋,但要求其宵禁令比同案的黃之鋒及周庭多3小時,而辯方對此並無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