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房工認與12歲女童非法性交兼刑恐 月底判刑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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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工認與12歲女童非法性交兼刑恐,高院押後判刑。
現年28歲廚房工人蔡盛昌,約於2年前在Facebook認識一名12歲女童並誣稱自己15歲,其後不斷煩擾女童要其發裸照給他,女童不勝其煩發送其私處的照片,他遂以此要挾女童兩度與他性交。蔡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兩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以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高院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決定先拿取被告的心理報告,並押後至9月27日判刑。
內地出生的蔡在96年5歲時來港,案發時任廚房工人,過往曾有2次店舖盜竊案底,並被判罰款。辯方求情指蔡4歲時母親已過身,他來港後由繼母照顧,約7歲時因一次事件致其左眼失明,現時亦需要以頭髮遮眼,據悉他因不聽話而被繼母把他的頭撞向櫃桶導致左眼完全失明。辯方續指,蔡10歲曾離家出走,並被父親送回內地,14歲才回港但又干犯店舖盜竊,蔡現時獨居,案發時有一名21歲女友。
辯方續指,蔡已感後悔,並盡早認罪,免事主出庭作供,又稱蔡當時對年輕女童的身體感好奇才干犯本案。法官則表示,因看過蔡的Facebook個人資料相片,覺得與蔡完全不同,質疑是否同一人。辯方則辯稱是舊相且當時戴上眼鏡所以才不同樣,但法官希望警方能查證該相片是否蔡本人。另外,法官一度要蔡站起來讓她察看,並表示他看起來的確相當年輕。法官指案件非常嚴重,因被告與女童性交且以裸照威嚇,決定先拿取蔡的心理報告並確認蔡是否有孌童癖及會否重犯。
案情指,案發時26歲的蔡於2017年11月中,透過Facebook認識12歲的女童X,蔡當時自稱15歲,雙方亦交換電話號碼。其後蔡不斷與X談及性話題,又稱想與她性交,其後又要求X發裸照給他,雖然X多次拒絕,蔡仍不斷纏擾且把自己的下體照片發送給X。X最終因不勝煩擾,把自己的下體祼照發給蔡。
蔡於同年12月1日透過Facebook向X表示會把其裸照放上網,並要X與他性交,X最終答應並於同日到蔡位於深水埗的家後兩度與蔡性交。X回家後把事件告知母親,其母報警求助。蔡於翌日被捕,並向警方稱最初確打算與X性交,但最終只曾以手指插X下體,他又稱不知X的年紀。警方於被告手機內發現X的下體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