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17人 涉2016年立會資訊科技界賄選及種票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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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17人涉嫌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賄選及種票。
廉政公署在過去3日(2日至4日)先後起訴17名人士,當中包括一個的士協會的5名理事會成員,涉嫌在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中參與賄選及種票勾當,致使多人以虛假資歷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的選民,以便在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
案件分兩宗處理,首宗案件的14名被告明日(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第二宗案件的3名被告亦於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全部被告獲准保釋,以待明日應訊。
首案14名被告被控共12項罪名,涉嫌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串謀詐騙及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其中5名被告為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的總)的4名理事會成員及1名職員,包括的總會務總監李為民、副秘書長楊耀鴻、財務總監王宣麗、幹事雷亞福及文員潘秀芳。
另5名同案被告,包括雷亞福的3名妹妹雷偉芳、雷麗芳及雷麗梅,雷亞福的兒子雷敬賢,及雷偉芳丈夫的姐夫陳琪南。餘下4名被告為陳永鏗、郭家健、林澤謙及吳嘉浩,同為與雷敬賢相關的人士。
第二宗案件的3名被告包括的總幹事李林昌、會員陳俊成及陳俊成的女兒陳曉彤。3人被控一項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提供利益予他人罪,陳俊成及陳曉彤另各被控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
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於2016年9月4日舉行,資訊科技界是立法會29個功能界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