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東涌游泳池燒五星旗 男技術員申保釋遭拒

20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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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日東涌示威期間,有五星旗被燒毀。
警方在本周日(1日)東涌發生的示威活動中,拘捕一名22歲男技術員,控告他刑事毀壞、串謀侮辱國旗、串謀縱火及縱火共四罪,他今早(7日)由警車押送到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裁判官陳慧敏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1月15日,轉介至西九龍法院再訊,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需還押懲教看管。
控罪指,被告黃卓禮於今年9月1日在東涌游泳池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康樂文化事務署的旗杆金屬蓋、旗杆繩及閉路電視鏡頭。黃另被控同日在東涌游泳池內與兩名不知名人士,串謀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方式侮辱國旗;於同日在東涌游泳池對面,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些橫額和雜物。他亦被控同日在東涌達東路與美東街交界,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一些水馬。
控方表示,警方將進一步調查,包括替所檢獲的被告手機、電腦及武器(即伸縮警棍及疑似氣槍)進行科學鑑證,翻查現場的閉路電視錄影及從公眾渠道取得的片段,憑被告的八達通卡追查他的行蹤,此外警方稍後亦會安排證人進行認人手續。
控方指考慮到控罪嚴重、證據強而有力、一經定罪的處罰、被告再犯機會大,以及案中仍有在逃人士未被拘捕,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提出以3000港元現金保釋,並承諾被告可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不離開香港、不踏足案發現場、守宵禁令及定期到警署報到,但遭裁判官拒絕,辯方要求下周五(13日)覆核保釋申請。